在一個企業里,企業的高層領導掌握著絕大多數關系企業生存與發展的信息資源,他們決定企業的發展方向和戰略措施,如競爭戰略、市場戰略、產銷戰略等等。因此,通常情況下,企業的總目標來自于企業的最高管理層(董事長或董事會決議),它是建立在企業整體戰略基礎上的目標。
企業的總目標,特別是為適應環境變化而作出的總目標,在企業里的常見形式是董事長(董事會)下達的命令。雖然來自高層,但并不是說總目標就只是那些高層領導的事了,企業的全體員工同樣要對總目標有充分的認識,而且各部門和各執行者還要分別把它進一步分解,形成許多具體的小目標,共同推進總目標的實現。在具體的實施中,為達成最高管理層形成的目標,公司員工應全面地思考: “我怎么樣才能為這個目標做出貢獻?”由此,就產生了個人目標。無論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層還是基層員工,都應該站在各自的立場和作用上,積極、充分地認識目標,最終使整個公司變成一個由目標支撐著的網結構、網組織。此種情況下,我們就可以認為企業是目標的連鎖。而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又必須有相應的責任來作保證,因此,又可以認為企業是責任的連鎖。
下圖顯示了目標由最高管理層自上而下、層層下達的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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