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申請公開
依申請公開辦理指南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自身生產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本機關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。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,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、分析、加工或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。
(一)公開范圍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市政府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》第三條、《黃石市行政事業單位依申請公開制度》第四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市政府申請獲取。市政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《黃石市行政事業單位依申請公開制度》第四條規定:下列政務信息,不予公開:
1、屬于國家秘密的;
2、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;
3、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;
4、正在調查、討論、處理過程中的,但法律、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;
5、與行政執法有關,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、調查、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危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;
6、法律、法規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務信息。
其中第2、3項所列的政務信息,如果行政事業單位和相關當事人同意公開的,可以不受免予公開的限制;
第4、5項所列的政務信息,如果公開具有明顯的公共利益并且公開不會造成實質性損害的,可以決定予以公開。
(二)受理機構
依申請信息公開受理機構:黃石市衛生健康委
通信地址:黃石市桂林南路10號
郵政編碼:435000
受理時間:周一至周五(節假日除外)
上午8:00-11:30
下午2:30-5:30
聯系電話:0714-6224862
(三)受理程序
1、提出申請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、明確,若有可能,應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。
公開權利人申請公開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,應當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或本組織的有關證明。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申請時,可委托他人申請。代他人提出申請的,應攜帶雙方有效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,其中如果雙方是夫妻的,可以只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結婚證。法人或其他組織經辦人應持單位介紹信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。
2、申請方式
公開權利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,可以采用信函、傳真、互聯網申請、當面申請等方式向提出申請。
本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信息公開業務。
3、申請處理
一、審查
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,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,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。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,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申請人應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。
二.登記
對于《申請表》填寫完整,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,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申請及時予以登記。
三、答復
受理機構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按照下列情況給予答復(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可延長20個工作日):
①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,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
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
③屬于部分公開且可區分處理的,提供可公開部分的信息,同時對不予公開部分應當說明理由
④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,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、聯系方式
⑤申請內容不明確的,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
⑥同一申請人向本機關反復申請公開同一內容政府信息,本機關已經做出答復的,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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