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
案件名稱 | 黃石市太子匯民自來水廠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、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案 | |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 黃衛水罰〔2024〕2號 | |
行政處罰當事人基本情況 | 違法單位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| 黃石市太子匯民自來水廠 |
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| 91420200MA487M7X4H | |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姓名 | 李啟圣 | |
違法事實 | 2024年9月18日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水廠正在制水,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2018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;現場于該水廠及太子匯鑫新城小區樓A6棟采集水樣。檢測報告結果出來后檢測結果顯示該水廠和太子匯鑫新城小區A6棟水質均不合格。 | |
行政處罰依據 | 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(三)項、第(四)項 | |
行政處罰內容 | 罰款人民幣四千元整 | |
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| 2024年10月10日 | |
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| 黃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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